8月9日,市慈善总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日行一善月捐一次”活动实施方案,营造“人人可慈善”的良好氛围,打造新乡慈善品牌,推动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日行一善月捐一次”活动,以“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为原则。各组织单位、团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尝试与学雷锋月、“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庆日、纪念日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日行一善月捐一次”
(相关资料图)
“日行一善月捐一次”活动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明年7月,主要在全市城乡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中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倡和鼓励大、中、小学生,离退休老干部,新乡籍或在新乡工作过的外地友好人士积极参与。
公众参与“日行一善月捐一次”活动有三种途径,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市慈善总会联合爱心企业统一制作20个慈善捐助站,首批投放在卫滨区、牧野区、红旗区、凤泉区4个主城区。下一步将根据捐助站使用情况陆续增加,并逐步延伸至各县(市)和3个开发区。捐赠者可以通过手机扫描慈善项目二维码献爱心,也可以在捐助站投币口直接现金捐赠。
爱心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可以和市慈善总会签订协议,认捐慈善冠名基金,以基金本金的一定比例逐年捐赠的方式支持慈善事业。认捐规模一般分小型、中型、大型慈善冠名基金三个档次。
经市慈善总会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委员会认证,所捐赠物资折算的价款作为捐赠款。
确保善款善用
公众的爱心容不得半点亵渎。
市慈善总会将从三个方面做好捐收工作。
一是畅通捐赠渠道。为方便社会各界的爱心奉献,市慈善总会开通了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的捐款渠道,大家既可以到市慈善总会捐缴现金或POS机刷卡捐赠,也可以到银行存现或转账,到邮局汇款,还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捐赠,实现全天24小时接收捐款。
二是规范捐收工作。明确了善款接收工作要求,将在第一时间为捐赠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
三是提供热情服务。捐赠人如有不便,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可以提供上门接收捐赠服务。
评选“慈善之星”“慈善之家”
为凝聚共识,营造氛围,宣传弘扬各类善行善举和正面典型,确保“日行一善月捐一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市慈善总会将评选“慈善之星”“慈善之家”。
“慈善之星”评选条件主要包括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在重大自然灾害中积极捐赠款物;经常向本市慈善公益组织捐赠款物;慈善行为和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慈善之家”评选条件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富有爱心,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每年家庭捐赠款物较多,社会影响力较高;家庭成员对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较高;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等各类公益慈善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