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在对传统文化和风俗的继承和发展过程中,如何剔除糟粕,吸取精华,是一个需要审慎对待的问题。在延续上千年的风俗中,行政管理如何管得好,理得顺,既是技术,又是艺术。
6月12日,澎湃新闻以《温州瑞安两村民因擅自组织民间划龙舟活动被拘留》为题报道,因未经报备许可,擅自组织人员在村居河道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温州瑞安市两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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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来讲,这则新闻的标题是值得商榷的。这两人严格来说并非仅仅因擅自组织划龙舟被拘留,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龙舟沉水船上人员落水。
两人被拘留还有一个大背景,今年4月,瑞安市政府发布通告,2023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开龙舟鼓,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竞划民间龙舟等),严禁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对违反通告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传统龙舟和小龙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称,禁止的原因是,民间划龙舟活动存在摊派、低俗、迷信、无序等现象。
赛龙舟不仅是端午的习俗之一,还在2011年5月23日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是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之一。瑞安划龙舟有悠久的传统,摊派、迷信、低俗等不健康的因素剔除就行了,不宜一刀切地禁止划龙舟,这有点因噎废食。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也不利于端午传统文化的继承和赓续。
有律师认为,瑞安市政府无权禁止民间组织划龙舟。
对于公权力,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对于私权利,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在划龙舟这件事上,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老百姓是可以划的;对于政府来说,如果法律没有授权,是不能禁止民间划龙舟的。瑞安禁止民间划龙舟,于法无据,有违法嫌疑。
瑞安归温州市管辖,温州划龙舟历史源远流长,群众基础广泛,地域特色浓厚,素有“看龙舟、到温州”之称。2012年,温州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中国龙舟名城”,2023年杭州亚运会龙舟项目就在温州龙舟运动中心举行。
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过程中,行政手段应该多些“帮扶”,少些“杀伐”。
责任编辑:王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