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6月17日电(记者 张斯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资料图】
业内认为,意见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高度重视,对金融机构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宜居宜业以及农民富裕富足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大力推动我国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的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粮食生产主体扩大产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融资需求,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加大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放,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省整市打捆打包,统筹构建多元化贷款偿还渠道。加强种业振兴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撑,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融资支持,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
《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组织功能,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交易、评估处置机制,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切实提高建设农业强国金融服务质效。
五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更强有力金融支撑。
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创新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推动“融资、融智、融商”有机结合,探索“党建共建+金融特派员下乡进村”模式,创新搭建招商引资、产销对接、融资支持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依托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既要坚持回归本源、履行责任、支农支小,也要加强信贷风险防范,注重发挥政策合力,避免过度融资,实现财务可持续发展。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要坚持部门间的分工协同,财政、金融、产业等多部门在农业强国建设中应发挥不同的作用。
比如,财政部门主要发挥对弱势群体的兜底保障作用,金融部门主要发挥对有生力量的支持扶持作用,产业部门主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各部门要充分协同“一起搭台”,才会呈现“好戏连台”。
在平安产险团体事业群总监姜华看来,未来,应当实现“小农险”向“大农险”的跨越,服务农村新业态,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建设农业强国的时代课题。
“另外,可延伸保险服务,构建覆盖链条不同环节、不同参与主体的风险共担保障机制,助力增强农业产业链韧性和抗冲击能力。”姜华说,在产业振兴方面,平安产险持续深化“保险+全产业链升级”的“振兴保”产业帮扶模式,开展农担贷、贴息贷、产学研结合、“保险+期货”、智慧养殖、协销、溯源等多种“保险+”探索,为产业提供“融资金、提效益、增保障”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助力产业振兴,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编辑:刘润榕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